经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批准,中共昆明市晋宁区纪委、晋宁区监察委拟面向社会招聘30名留置看护人员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德才兼备和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实行公开招聘,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
(一)共招聘留置看护人员30人(男性24名,女性6名)。主要职责:区纪委监察委对有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时,履行留置对象看护和监督、调查安全保障任务;没有看护任务时,协助区纪委监察委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。
(二)招聘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2.思想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具备爱岗敬业、吃苦耐劳精神;
3.纪律观念较强,能保守工作秘密,服从工作安排;
4.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年龄18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(198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);
5.身高要求为男1.70米以上,女1.58米以上,身心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.中共党员、退役士兵、公安、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、体育特长生以及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,且学历可放宽至高中;
7.符合岗位所需其它条件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
1.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2.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3.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;
4.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5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6.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;
7.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。
(四)用工方式:劳务派遣
三、招聘方法和程序
(一)报名
报名时间: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0日工作日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,逾期报名无效。
报名地点:晋宁区纪委监察委组织部(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中和路51号区纪委办公楼2楼)
资格审查: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,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,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。
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:
1.《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》(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;
2.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;
3.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4.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5.本人户口册原件及户主页、本人页复印件;
6.就业、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
7.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,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,并加盖公章;
8.其它相关材料,如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、表彰奖励证书等。
注意事项: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如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资格,参加考试时需凭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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